关于甘肃省城市(县城)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-08-26 访问量:108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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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单位: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
发布时间:2019年6月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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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到2021年底,全省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平均达到72%以上;各地级城市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,基本消除城中村、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,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%或在现状基础上增长10个百分点,污水处理率达到95%以上,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(BOD)浓度原则上不低于现状底数;各县级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%或在现状基础上增长10个百分点,污水处理率达到95%以上,临夏市、玉门市、华亭市、敦煌市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(BOD)浓度原则上不低于现状底数,合作市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(BOD)浓度力争达到100mg/L。

文件来源:http://zjt.gansu.gov.cn/view/details/1604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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