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浙江省“五水共治”(河长制)碧水行动实施方案

发布日期:20-09-23 访问量:118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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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单位:浙江省治水办(河长办)

发布时间:2018年6月2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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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关内容:

重点在嘉兴、舟山等缺水地区建设污水再生利用项目。优先选择用水量大、技术可行、综合成本低、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用水途径,重点用于耗水量大的企业和城市景观用水,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,根据具体用途,处理达到相应的再生水标准要求。2018年,全省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2%以上,到2020年,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5%以上,到2022年,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8%。(省建设厅牵头,省发展改革委、省经信委、省环保厅、省水利厅等参与)

抓好工业节水。开展水平衡测试,严格用水定额管理。加大对国家、省鼓励的工业节水先进工艺、技术和装备的推广力度,不断提高工业用水效率。加快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,以工业用水重复利用、热力和工艺系统节水、工业给水和废水处理等领域为重点,支持企业积极应用减污、节水的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。到2020年,电力、钢铁、纺织印染、造纸、石化、化工、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。大力推广工业水循环利用,开展重点行业高耗水企业水平衡测试工作,推进节水型企业、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,到2020年,全省建成1000家以上节水型企业。

文件来源:http://sthjt.zj.gov.cn/art/2020/6/23/art_1229133856_4868160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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